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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质复制

以下部分介绍 Qlik Talend Data Integration 如何处理从 MySQL 到基于 MySQL 的目标的复制。 请注意,同性质复制仅与 Replication 数据项目相关。

信息注释

当复制 TIMESTAMP 列时,目标上的时间将转换为 UTC。

限制和考虑事项

以下 Qlik Talend Data Integration 配置或操作不支持同性质复制:

  • 仅应用更改任务
  • 停止和恢复任务
  • 从时间戳启动任务
  • 当任务设置的满负载设置选项卡中的如果目标表已存在设置为不执行任何操作

数据类型

数据类型将与以下例外情况相同:

例外
MySQL 源数据类型 基于 MySQL 的目标数据类型
JSON LONGTEXT
信息注释

当使用其他数据库引擎中的数据类型时,目标上的数据类型将是相应的 MySQL 数据类型。有关使用非本机数据类型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MySQL 联机帮助。

排序规则

表和列排序规则将被复制到目标。可排序的数据类型显示在支持的数据类型表的可排序列中。

为了支持排序规则复制,DBA 必须确保为源 MySQL 数据库定义的排序规则与为基于 MySQL 的目标数据库定义的相同。

不可为 Null 的列和主/唯一索引名

在同性质复制过程中,不可为 Null 的列和主/唯一索引名称将被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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