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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可视化重新结合主可视化使用

可以创建主可视化,以便能够重复使用。发布应用程序的用户将有权访问主可视化,但不能修改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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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注释仅当使用未发布的应用程序时,才能创建主可视化。启用了图表建议的可视化无法加入主可视化。
  1. 在编辑工作表时,单击高级选项

  2. 在高级视图中,将可视化从工作表拖动到主条目。

    如果已为可视化提供标题,则将此标题自动添加为主可视化的名称。

  3. 根据需要添加名称,或更改名称。
  4. 为可视化输入描述(可选)。
  5. 添加标签(可选)。
  6. 单击添加

此可视化现已保存到主条目标签中。

提示注释还可以通过在表格中右键单击可视化,并选择 链接的对象 添加到主条目将其添加到主条目。

注意事项

主可视化是一种主条目类型。使用主条目时,请考虑以下事项:

  • 只有在编辑专用工作表时,才能查看、编辑、创建和删除主条目。您无法对公共或社区工作表中的主条目执行操作。

  • 根据您的权限,您对主条目的访问可能会受到限制。例如,您可以在应用程序中查看主条目,但不能创建、编辑或删除它们。有关权限如何影响主条目操作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使用主条目的权限

  • 您无法创建、编辑或删除已发布应用程序的主条目。相反,在源应用程序中执行这些操作,然后将应用程序重新发布到托管空间。

权限

有关编辑主可视化所需权限的详细信息,请参阅使用主条目的权限

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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